【培养】关于365英国上市公司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的补充规定

发布时间:2018-07-03浏览次数:5175

各学部、院系、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:

为保护365英国上市公司的知识产权与学校资源,根据365英国上市公司第十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决定,在原《365英国上市公司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》中,增加“通讯作者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为365英国上市公司”的条款。本规定从201881日发表的科研论文开始实行。为此,学校制订并发布了《关于365英国上市公司研究生科研成果要求的补充规定》(华师研【2018124号)文件,请遵照执行。

特此通知。



  

研究生院

201873

  


闵行校区: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办公楼3楼(邮政编码:200241)
普陀校区: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办公西楼3205室(邮政编码:200062)
365英国上市公司研究生教育
365英国上市公司研招
365英国上市(集团)有限公司-Official website 版权所有        ©copyright 2012. All rights reserved.